很多当事人一旦被批捕,就觉得委托律师也无济于事。但刘月刚律师却用实际案例证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刘月刚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执业以来,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和刑事诉讼领域研究。
曾有一起侵犯著作权案,被不起诉人廖某某是一家网络信息技术公司法人,同案人蔡某某未经游戏著作权人同意私自运营游戏,获利颇丰。蔡某某自2016年起将服务器交给廖某某托管,廖某某起初并不知情其用于开设私服。2019年8月,蔡某某称有人因开设私服被抓,廖某某便要求其关闭游戏,但未关闭服务器。后来蔡某某继续转托管费,廖某某也未再追问。案发后,廖某某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刘月刚律师介入后,详细分析案情,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最终,法院认为廖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从犯、自首等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
另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中,被告人于某甲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多次收购并销售卷烟,于某乙在其指使下参与其中。二人被抓获归案后,刘月刚为于某乙辩护。他指出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虽有滞后性,但在新解释出台前仍作为量刑依据,烟草类犯罪量刑较重。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于某甲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还有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曾某某以购买网络黄金的方式加入传销系统,发展会员30人以上且层级达3级以上,吸收传销资金266万元,提现163万余元。刘月刚提出曾某某系从犯,有自首情节,积极退缴非法所得,且体弱多病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希望对其减轻处罚。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刘月刚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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