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医药器械有限公司与云南某医药有限公司、陆X的药品经销合作纠纷,是一起典型的跨区域合同纠纷。2024年5月9日,双方签订经销合作及货物管理协议,约定了授权经销范围和禁止行为,陆X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之后的购销合同涉及252400元药品供应。然而,山西某医药器械有限公司称云南某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跨区域窜货和违规网售行为,自行回收违约药品并支出费用,遂诉请多项赔偿,合计556万余元。
面对原告的指控,被告云南某医药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单楷迅速展开应对。庭审中,单楷提出了一系列核心抗辩。首先,他指出云南某医药有限公司并非案涉合同实际履行方,不应承担责任。这一观点从合同履行主体的角度切入,试图剥离被告的责任。接着,针对原告回收药品的程序,单楷强调未按协议提前3日通知,程序违规。这一抗辩抓住了原告行为的瑕疵,为被告争取有利地位。
在违约金问题上,单楷紧扣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指出原告诉请的379万余元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属于格式条款应调整。他的这一精准抗辩,直击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同时,单楷还对原告回收药品渠道存疑,提出涉嫌虚假诉讼,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进一步动摇了原告诉求的基础。
普通人遇到这类合同纠纷,往往容易陷入一些误区。比如,可能会忽视合同中的细节条款,在遇到违约情况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处理。或者在索赔时,没有充分考虑违约金的合理性,过高的诉求可能会导致自身陷入被动。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首先应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现对方违约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处理,保留好相关证据。最重要的是,在索赔时要合理计算损失,避免提出过高的诉求。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云南某医药有限公司存在违约。但法院采纳了单楷关于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将原告诉请的379万余元违约金酌情调减至49万余元,按回收损失的30%计算。同时,驳回了原告解除合同的诉求,因为协议期限已届满。最终判决云南某医药有限公司支付回收费用、违约金、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共计226万余元,陆X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结果较原告原诉请核减赔偿金额超330万元,有效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案件背后,昆明单楷律师通过精准抗辩违约金条款、厘清合同履行主体、从程序与事实双维度抗辩以及高效庭审应对等方式,为被告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他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当事人筑牢了法律屏障,也为我们在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在商业合作日益复杂的今天,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遇到纠纷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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