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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涉骗贷案与买卖合同纠纷,看律师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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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7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董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23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120181103681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7482342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硕士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专业基础扎实,从事过民商事审判多年,熟悉民商事法律事务诉讼与非诉讼各项流程;所内具有专业的诉讼及非诉团队,合伙人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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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营企业家钱老板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贷款做生意,最后竟被银行以骗贷罪起诉。与此同时,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也陷入了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这两起看似不相关的案件,背后却都有着复杂的法律问题。

钱老板所在的江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在2012-2013年期间,为了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了一些虚假采购合同。2012年9月,公司凭借与上高某某人造板厂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从江西XX银行贷得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又用另一份虚假采购合同申请续贷。同样,在2012-2014年,钱老板还利用已终止的装修工程合同,向宜春市XX银行申请贷款,后续又通过提供加盖伪造印章的文件申请续贷。截至2019年7月18日,公司仍有大量贷款本金和利息未归还,给两家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公诉机关认为钱老板和他的公司构成骗取贷款罪。钱老板却觉得这是正常贷款,贷款材料虽有些不实,但主要材料真实,是应银行要求提供的。

而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的纠纷则源于多年的业务往来。2015-2016年,双方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了交货地点、运输方式、验收标准和结算方式等内容。业务期间,铁粉厂按要求供货,食品公司仓库主管签收货物,食品公司也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两次结算后,食品公司仍欠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合同。食品公司仅支付5万元后便不再付款,铁粉厂多次催款无果,只能起诉

钱老板和铁粉厂在陷入困境后,都找到了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董爽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投资纠纷等领域。她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有丰富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

在钱老板的骗贷案中,董律师仔细研究了检方的证据,发现了其中的漏洞。她认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董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辩护,指出钱老板提供的主要财务报表等材料是真实的,符合银行贷款标准,一些不实材料是应银行要求提供的。最终,钱老板获得了缓刑

在铁粉厂与食品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董律师依据合同法,提出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依照交易习惯进行确认。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4700元/吨计算。最终,食品公司被判偿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

第一,企业在贷款和经营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第二,签订合同要明确各项条款,业务往来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第三,遇到法律纠纷,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这两起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企业贷款还是商业交易,都要遵守法律法规,遇到问题不要慌乱,积极寻求法律帮助。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董爽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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