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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认定又怎样?律师助力获近30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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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64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必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副主任
律所: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220211035579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29701082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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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4年10月24日清晨,一声惨叫打破了小区的宁静。林X的父亲林XX被明X驾驶的客车碰撞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交警竟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还想让死者担主责,这赔偿一下子变得没了着落。

林X在父亲不幸离世后,陷入了责任不明、赔偿无着的困境。他四处寻求帮助,经人介绍找到了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的刘必成律师。刘必成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经办理了数百余件案子,经验十分丰富。

原来,在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经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判定事故成因,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被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就主张,死者林XX作为精神残疾人士,其监护疏于管理,自身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应承担事故的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想大幅降低赔偿金额

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刘必成律师没有退缩。他和团队仔细分析了事故证明、现场情况、死者特殊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他们研判认为,尽管责任划分困难,但机动车驾驶员在居民小区内未尽到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才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关键原因。于是,他们代理林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7万余元。

庭审中,刘必成律师围绕事故责任划分这一核心焦点,与被告及保险公司展开了激烈辩论。他向法庭明确指出:事故发生在居民小区内部道路,虽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畴之外的“道路”,但机动车通行时仍负有最高的安全注意义务;被告明X作为驾驶员,在行驶时“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其过错行为是导致碾压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死者虽身有残疾且在道路上坐卧,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有主动追求损害的故意,其行为与驾驶员未尽注意义务的过错性质与对结果的原因力大小不同。他主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刘必成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被告明X驾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时未尽到安全驾驶、仔细观察的义务,其过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力之一。同时,法院也认定了死者林XX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存在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法院酌定由机动车一方(被告明X)承担60%的赔偿责任,死者林XX自负4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向原告林X支付赔偿款共计人民币297675.46元,并驳回了保险公司关于其不承担责任及死者应负主责的抗辩意见,案件受理费也按责任比例由被告方承担了大部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第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注重收集现场情况、相关证据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道自己在事故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即使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只要有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这个案子里,刘必成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对证据的充分运用,抓住了机动车驾驶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这个关键,为受害人家属争取到了近30万元的赔偿,在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展现了他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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