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陈先生因资金困难向黄先生借款8万元,还当场出具了《借条》。当时两人口头约定月利率2%,不过借条上没写明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之后,黄先生多次催讨,可陈先生总是拖延,这钱一欠就是近十年。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先生委托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黄先生的诉求很明确:一是让陈先生一次性偿还8万元借款;二是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三是让陈先生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陈昆伟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可被告陈先生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没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和证据。
庭审中,陈昆伟律师提交了《借条》、原被告身份信息等证据,把借款事实梳理得清清楚楚,明确了债权主张的合法依据。他还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充分论证了原告诉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陈先生向原告黄先生借款8万元,有他签名出具的《借条》为证,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因为这起借款行为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所以依法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被告陈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就相当于他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和主张的事实没有异议,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陈先生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黄先生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如果没按期履行给付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陈先生负担。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一是借钱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把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等关键信息写清楚;二是遇到对方拖延还款,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陈昆伟律师已经经办超百余件案件。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他快速聚焦《借条》这一核心债权凭证,结合原被告身份信息,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审理,仍能清晰佐证原告诉求,助力当事人胜诉。这样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让人不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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