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引起关注。原告陈XX在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但被告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陈XX遂诉至法院,委托陈步青律师等为诉讼代理人。
陈步青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1202210482512。他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已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面对这起工伤待遇索赔案件,陈步青律师深知当事人的困境。当事人因工受伤,本应依法获得赔偿,却因被告未足额支付而陷入维权难题。
陈步青律师秉持“调解优先、保障权益”的诉讼策略。他全面梳理案件,仔细核算当事人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确保每个赔偿项目都有明确依据和计算标准。同时,他与当事人充分交流,了解其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底线。接下来,如何让被告认识到赔偿的必要性和调解的好处成为关键。
在诉讼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主动与承办法官和被告代理人沟通。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被告方指出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进入判决程序会增加被告诉讼成本并影响企业声誉。同时,他从诉讼时间、执行风险等方面向当事人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在多次沟通后,陈步青律师准确把握了双方心理预期和调解空间。
他发现被告公司有分期付款的意愿和能力,而当事人也理解被告资金周转压力。于是,陈步青律师创造性地提出“分期支付+违约惩罚”的调解方案。该方案既考虑了被告资金安排,又为当事人提供了履约保障。最终,在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四期支付65000元赔偿款,若有一期逾期未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被告还需另加付5000元违约金。此外,双方相互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免收。
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和务实的建议,成功解决了这起工伤赔偿纠纷,体现了他在劳动工伤纠纷处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和能力。他在执业过程中参与办理了大量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案件,帮助众多职工获得工伤赔偿,熟悉各地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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