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这事儿,现在已经不是啥新鲜话题了。很多夫妻感情走到尽头,决定去办理离婚手续,就会遇到这个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之后,能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这可让不少人犯了难。有人就会疑惑,冷静期过了,是不是必须双方都去才行呢?毕竟离婚这事儿涉及两个人,要是一方反悔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去不了,那这婚还能不能离成呢?下面就来好好说说这个问题。
一、法律规定冷静期届满的要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届满后,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都没反悔。冷静期过了之后,如果他们想顺利拿到离婚证,就必须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要是只有一方去,那就不符合规定,拿不到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一方不去的法律后果
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不去,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申请流程就中断了,如果还想离婚,就只能重新走离婚申请流程,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小王和小赵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小王不想离了,就没去婚姻登记机关,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被视为撤回。如果小赵之后还想离婚,就得和小王重新申请,重新开始30天的离婚冷静期。
三、解决一方不去的途径
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不愿意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话,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但是流程相对复杂一些。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比如,小美和小帅申请离婚,冷静期过了小帅不想离就没去,小美坚持要离,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小美需要准备好上述提到的材料,向法院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四、申请离婚证所需材料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一般需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比如,小刘和小陈在冷静期届满后一起去申请离婚证,他们就带着身份证、结婚证和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就给他们发放了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后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在拿到离婚证后对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反悔,又该如何处理;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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