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后续损失追偿)案件中,原告A在人行横道行走时,被被告A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撞倒,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并持续昏迷,交警部门认定被告A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A系美团外卖送餐骑手,事发时在送餐途中,与被告B人力资源公司存在劳务协议关系。原告A曾就20XX年X月至XX月期间的损失起诉并获赔,后因伤情持续,再次诉请被告A、被告B共同赔偿后续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二百四十余万元。黄蓉律师作为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的一审及二审诉讼。
在当事人面临这类纠纷时,常见的痛点之一是后续损失证据难以固定。在本案中,黄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协助原告A完成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及监护人指定,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营养期限,这一系列举措固定了伤情持续的核心证据。同时,她全面收集后续医疗费票据、护理记录、辅助器具购买凭证等,形成完整的损失证据链,为原告主张大额赔偿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体现了黄蓉律师在证据收集与固定方面的专业性,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在证据获取和整理上的难题。
责任主体的认定也是此类案件的关键痛点。被告B辩称与被告A系劳务关系,被告A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A则辩称系履行职务行为,应由被告B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自身不应直接担责。黄蓉律师针对两被告的责任推诿,重点围绕“劳务关系下的侵权责任主体”展开抗辩,举证证明被告A系履行职务行为,被告B作为接受劳务方应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最终,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B为唯一赔偿主体,避免了原告A因责任主体争议无法获赔。这充分展示了黄蓉律师在法律适用和责任主体抗辩方面的专业能力。
损失金额的精准核算同样是当事人的一大困境。黄蓉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及相关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损失,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长期护理费(按5年计算)、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针对护理费人数、标准,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等争议点,她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及事实支撑,确保损失主张合法合理。这一过程体现了黄蓉律师在案件细节处理上的专业度,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B提起上诉后,黄蓉律师积极参与二审诉讼,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做好充分答辩准备。最终促使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确保了原告A的赔偿款能够及时足额执行。黄蓉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把控,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黄蓉律师现为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部主任及公司与商事部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研发的产品在2023扬州企业合规法律产品最佳实践大赛中获得金奖,为业内外提供了专业参考。在这起劳务致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黄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痛点,展现了其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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