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委托人是个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他把自己的茶叶存放在另一个茶叶经营个体户的仓库里,双方约定茶叶销售得经过委托人同意。后来那个个体户在得到同意后卖了茶叶,却没给够钱,只付了一部分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拖着。2020年4月,委托人去催款,对方写了张欠条,承认还欠55376元,还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还说因为这事儿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都由他承担。可到了还款时间,对方只给了6000元,剩下的49376元就是不给。委托人没办法,只好委托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把对方告上了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茶叶款、资金占用利息,还要对方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这边,也就是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茶叶款49376元,还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且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理由是被告写了欠条,却没按约定还钱,属于违约。
被告则提出了好几个理由来抗辩。他说欠条是在原告威胁、谩骂的情况下写的,而且欠条里约定的茶叶单价不合理。还说茶叶实际买受人没给他钱,他没能力一次性支付,只同意分期支付或者用茶叶抵债。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李熙律师接手案子后,先和委托人沟通细节,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委托人手里有被告亲笔写并按了手印的《欠条》,上面清楚写着茶叶数量、单价、总欠款、已付款、尚欠款、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暂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律师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中,被告拿出微信聊天记录,想证明欠条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写的。但这些聊天记录是在欠条写好之后产生的,只能证明原告催款时的言语行为,没办法证明写欠条的时候被告受到了人身威胁,违背了真实意思。而且被告自己也承认欠条是他亲笔写的还按了手印。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主要有这几个原因。首先,被告说欠条是被威胁写的,但拿不出证据,而且他自己承认写了欠条按了手印,所以欠条是合法有效的。其次,欠条里明确约定了茶叶单价和总金额,被告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上面签字按手印,就表示他认可这个金额,现在说单价不合理没有事实依据。最后,被告和实际买受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这个案子没关系,不能成为他不还钱的理由。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有合同约定,还有实际支出凭证,所以也应该支持。
最终判决结果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5.005%计算支付49376元茶叶款的资金占用利息到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1034元,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承担。要是被告没按判决时间还钱,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案子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做生意一定要签好合同或者写好欠条,把关键信息都写清楚,像货物数量、价格、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这些。有了书面凭证,以后出了问题也好维权。要是对方违约不还钱,要及时催款,保留好催款的证据,必要的时候可以找律师帮忙,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茶叶代销欠款案中,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诉讼请求基本全部实现。这背后离不开李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努力。李熙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处理这个案子时,她第一时间和委托人沟通,梳理事实、固定证据,面对被告的各种抗辩,能结合法律规定和证据给出有力的代理意见。正是因为她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知识,才能在这个案子里找准关键突破口,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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