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预售许可售房引发的纠纷
案件背景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万定金,协议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还明确了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委托人按约付了定金,之后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一直不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预售许可证。于是委托李熙律师起诉,要求解除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还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1.责任承担主体: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和普洱XX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该担责。但法院查明,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了章,协议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A公司盖章是真实意思,不能免责。
2.违约认定及责任:被告没预售证就签协议收钱,还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法律,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
3.利息和律师费:委托人主张因被告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支持。但因委托人已选定金罚则,法院对这两项诉请没支持。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万和首付207240元,共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承担。委托人核心诉求实现,权益得到维护。
二、茶叶代销欠款纠纷
案件背景
委托人是茶叶个体户,2019年9月把茶叶放另一个体户仓库,约定销售要经同意。对方卖了茶叶没给够钱,2020年4月打了欠条,欠55376元,承诺10月20日前还清,还约定追偿费用由其承担。到期后只给了6000元,剩49376元不还。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起诉,要求还钱、付利息,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1.欠条效力:被告说欠条是被威胁写的,但聊天记录是欠条出具后形成的,不能证明当时受威胁,且被告自认欠条是自己写的,所以欠条合法有效。
2.茶叶单价:被告称单价不合理,但欠条明确约定了单价和金额,他签字就视为认可,抗辩无依据。
3.付款理由:被告说实际买受人没给钱,自己没钱一次性付,想分期或用茶叶抵债。但他和买受人的债务关系与本案无关,不能以此为由不还钱。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15天内还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从2020年10月21日起按年利率5.005%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委托人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法律建议
在购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避免陷入类似纠纷。签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付款后保留好凭证。代销货物时,也要签订规范合同,明确款项支付时间和方式,有欠款要及时打欠条,注明关键信息,以便维权。
总结
这两个案例中,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法院支持。李熙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赢得了胜利。李熙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多年来积累了多元化实务经验,在多个民事领域有百余起成功案例。她严谨负责,梳理事实、固定证据,精准反驳被告抗辩,让委托人权益得到保障。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结果,也证明了专业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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