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这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这一程序关键点成为了高效化解纠纷的关键。2014年开始执业的吴俏俊律师,凭借多年积累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通过沟通促成和解从而撤诉这一机会。
吴俏俊律师在接受原告GXX委托接案后,立即着手梳理案情、准备材料。自2014年执业以来,吴俏俊律师在12年时间里累计办理数百起各类案件,对于此类小额交通事故纠纷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她深知在这类纠纷中,快速高效地解决问题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
2024年X月X日,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吴俏俊律师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向被告阐明原告的诉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原告在此次事故中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被告起初对赔偿责任存在一定异议,认为自己在事故中责任较小。吴俏俊律师随即补充理由,详细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证据,说明被告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经过吴俏俊律师的多次沟通,被告逐渐认识到自身责任。双方达成了和解基础,原告GXX于2024年X月XX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GXX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29元,由原告GXX负担。
吴俏俊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沟通能力,成功促成双方和解,使原告自愿撤诉,避免了冗长的诉讼流程,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与精力成本,展现了其在小额纠纷处理中的务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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