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长春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委托人张XX遇到了难题。20XX年至20XX年期间,朋友李X以生活困难为由多次向张X借款,张X通过网络贷款及银行贷款的方式,陆续向李X出借共计327483元,然而李X仅偿还594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经张X多次催要,李X始终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张X委托浙江京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马云航律师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马云航律师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在经济犯罪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马云航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接受委托后,马云航律师第一时间协助委托人梳理案涉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要知道,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马云航律师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他精准地证明了借款事实、实际出借金额及催款过程,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庭审中,李X对借款本金数额提出异议,辩称记不清具体借款金额,且认为张X的银行贷款与己无关。面对被告的抗辩,马云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庭审经验,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有效的抗辩。马云航律师在以往的案件中,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争议解决,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像他曾成功办理过诈骗罪不诉、帮信罪不诉等众多案件。在此次庭审中,他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让法院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马云航律师精准把握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合同无效的法律情形,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明确主张被告返还实际取得的借款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最大程度保护。最终,法院对马云航律师提交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均予以采信。法院审理认为,张X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导致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X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其已偿还的款项应认定为偿还本金,最终核定李X尚欠张X借款本金285333元。同时,法院认定案涉款项于20XX年X月X日视为到期,李X应自20XX年X月X日起,以28533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张X支付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驳回了超出部分的诉请,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由李X承担主要部分。马云航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28.5万余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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