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冲动,就写了离婚协议书扔在桌上。这时候就有人疑惑了,这放在桌上的离婚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效呢?其实这在法律上还真有不少讲究,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唠唠。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基本条件
离婚协议书要想生效,可不是写好放在桌上就行的。根据法律规定,它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先,双方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次,协议内容得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是被胁迫或者欺骗签订的。最后,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协议里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再婚等违反婚姻自由的内容。
举个例子,老张和老李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是老张是在老李的威胁下签的,这种情况下,这份协议书就很可能因为不是老张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生效。
二、仅放在桌上未完成法定程序不生效
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仅仅把离婚协议书放在桌上,没有经过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是不生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发给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
就像小张和小王写好了离婚协议书放在桌上,但是一直没去办理离婚登记,后来两人和好了,这份协议书就没有实际产生效力。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后的程序要点
如果决定离婚,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接下来就需要走一系列程序。首先,双方要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冷静期过了,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就可以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离婚协议书的证据效力
虽然放在桌上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不能直接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证据效力的。比如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拿出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证明双方曾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过一致意见,法院在审理时会参考这份协议书的内容。不过,最终的判决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离婚协议书放在桌上本身是不生效的,但它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后续可能会遇到对方反悔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在离婚诉讼中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产生争议等情况。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处理。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能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