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医疗纠纷日益受到关注,患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律师处理此类案件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杨友良律师凭借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的跨学科教育背景,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是医疗纠纷案件中展现出独特优势。
主体:在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核心死结在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如何确定责任比例。孕妇在医院待产,两胎儿不幸死亡,原告认为医院存在告知义务履行不当、胎心监护不规范等过错,但医院坚称自身无责。
杨友良律师迅速行动,他研究生阶段对民商法学的系统性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深知在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是关键环节。于是,凭借扎实的法理知识,他精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及时申请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这种敏锐的判断力得益于他千余件案件的实操积累,熟悉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审理流程,清楚知道在这类案件中鉴定意见的决定性作用。
面对医院“已充分告知、胎心监护规范、救治到位”等辩解,杨友良律师结合鉴定意见和病历材料逐一驳斥。他双本科的跨学科背景在此发挥了独特优势,社会学的宏观观察视角让他能从更全面的角度分析问题,法学的严谨逻辑使他在反驳时有理有据。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深入剖析病历中的关键信息,有力地促使法院采纳鉴定结论。
在赔偿范围和责任比例方面,杨友良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成功主张了新生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产妇本人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这得益于他在执业过程中注重与司法机关的专业交流,善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寻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路径。在鉴定意见仅为“同等/次要”的情况下,他通过庭审辩论,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使法院在自由裁量范围内认定了55%/35%的具体比例,高于鉴定意见的字面下限。
结语:杨友良律师在这起医疗纠纷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特质,如跨学科知识的运用、精准的鉴定启动、有效的抗辩反驳以及对赔偿范围和责任比例的争取,为同类医疗纠纷实务提供了可借鉴的标尺。在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他的专业能力能够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得到合理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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