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X和家人心急如焚,四处打听靠谱的律师。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拥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高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案情。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指控杨XX在广州市花都区提供银行卡供跑分团伙作案时获利2000元,依据仅是其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杨XX的供述相矛盾。
在庭审中,高律师据理力争,提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应认定为自首;杨XX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杨XX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虽然法院未认定杨XX自首,但采纳了高律师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无独有偶,2023年8月,谭XX和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他们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按照上线指示,更换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企图骗取财物。虽然因被害人警觉未能得逞,但涉及诈骗金额特别巨大。
谭XX的家人同样找到了高永帅律师。高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谭XX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是上线通过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谭XX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卢XX构成自首等从轻处罚的理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卢XX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是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且犯罪未遂。最终,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通过这两个案例,咱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第一,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提供给他人使用,以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二,遇到刑事指控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在面对犯罪诱惑时,要坚守法律底线,不要心存侥幸。
在刑事诉讼中,专业的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寻求帮助。无论面临何种法律困境,只要积极应对,就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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