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6张银行卡及配套U盾、手机卡,为境外诈骗集团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流水高达一千八百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三年以下。如此巨大的涉案金额,让被告人面临着实刑的风险,其内心充满了焦虑和恐惧。
刘珊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介入案件。她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重点围绕自首认定、主观认知、支配力、退赃、初犯、家庭特殊情况等方面,全力为被告人争取缓刑。金额与作用的关系上,刘律师论证当事人仅出售银行卡,对资金并无支配权,也未参与分赃和运营,显著降低了其责任评价。自首与坦白的界定上,虽电话通知到案行为未被认定为自首,但刘律师夯实了坦白情节,让被告人获得法定从轻处罚。
为了展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刘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预先缴纳罚金。同时,结合被告人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以及家庭照料需要、社区矫正条件等因素,刘律师全方位阐述了适用缓刑的合理性。
庭审过程中,刘律师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据理力争。法院最终采纳了刘律师关于初犯、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小等意见,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近两千万元流水的重大帮信案件中,成功实现缓刑不羁押的最优结果。
对于普通人而言,面对类似帮信罪的纠纷时,首先需要保持清醒的法律意识,切勿因一时的利益而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如果不幸卷入此类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提供案件相关信息。同时,要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展现悔罪态度,这量刑时可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等重要物品,避免被他人利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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