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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十级未获足额赔偿,律师助力劳动者获赔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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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0 · 17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67人 执业4年
律所: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6569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013885495
案例展示:2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侵权等一般民商事诉讼业务以及刑事辩护业务,同时具有其他行业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尤其化工领域,长期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法律服务,能够精准的刨析案件,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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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彭X入职南京某建筑劳务公司,在上海某建工公司工地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致残十级。两被告未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彭X委托刘智律师维权。刘智律师针对被告抗辩发表代理意见,法院采纳其意见,彭X获赔7万多元,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也获保障。

被告南京某某公司否认与彭X存在劳动关系,试图以此逃避责任。2021年开始执业的刘智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抓住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这一关键证据,以此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刘智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行动。2021年执业至今的他,承办过大量民商事案件,在劳动争议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首先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申请查阅了工伤认定相关的全部资料。在查阅过程中,他发现工伤认定决定书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为南京某某公司,这成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随后,刘智律师与办案单位进行了多轮沟通。2024年,刘智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及相关证人证言,请求法院确认彭X与南京某某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按照日工资标准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法院初步答复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劳动关系的证据,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也需谨慎考量。刘智律师当日即补充了详细的法律依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条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中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规定。同时,他还提交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2024年,法院经重新审查后,认可了刘智律师的观点,初步认定了劳动关系。

庭审中,两被告提出多项抗辩。南京某某公司否认劳动关系,主张按行业标准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仅认可10天护理期限等;上海某某公司辩称已合法分包,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刘智律师针对这些抗辩,发表了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彭X与南京某某公司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结合工伤认定决定书,双方劳动关系成立;证人证言可证实彭X日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应按医嘱休息时间核算;南京某某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应按实际护理需求核定;上海某某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应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江苏省南京市XX区XX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原告彭X与被告南京某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2021年9月起解除;判令被告南京某某公司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合计7万多元;判令被告上海某某公司配合原告办理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南京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至此,原告的核心工伤待遇诉求得到充分支持,成功获赔7万多余元,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事宜亦获明确保障,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刘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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