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XX这事儿可不小。案发后,他虽然主动到案,还部分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但公诉机关还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他提起了公诉,并且建议判处他有期徒刑六个月,还要罚金5000元,就算完成剩余退赔、退出违法所得后,也只是可适用缓刑一年。唐XX心里那叫一个慌,赶紧委托了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的黄昊镔律师来为自己辩护。
黄昊镔律师接下这个案子后,马上就去会见了唐XX,仔仔细细地梳理案件事实,核查涉案证据。他制定了“认可定性、强化从轻情节、全力争取缓刑”的辩护思路。首先,黄律师明确唐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这样就放弃了无效的争议,把重点放在了推动法院采纳缓刑建议上。
接着,黄律师全面强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他重点论证唐XX有自首情节,因为唐XX犯罪后自动投案,还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的。而且唐XX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也能依法从宽处理。
同时,黄律师还突出唐XX的从犯地位。他提出唐XX在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中,只是提供了微信号,协助接收转移资金,起的是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是应当从轻处罚的。另外,黄律师还补充了酌定从轻情节,强调唐XX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比较小。案发后,他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还预缴了罚金,并且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悔罪态度很明确。
到了庭审的时候,黄昊镔律师把这些辩护意见全面地阐述了出来,还提交了相关的退赔凭据、谅解书等证据,恳请法院对唐XX适用缓刑。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黄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可了唐XX的各项从轻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他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唐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唐XX成功地争取到了缓刑,不用去坐实刑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千万不要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一个小小的举动可能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第二,如果不幸陷入法律纠纷,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帮你梳理案件,找到从轻处罚的情节。
在这个案子里,黄昊镔律师凭借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精准聚焦缓刑适用核心,全面挖掘唐XX的从轻情节,成功推动法院采纳缓刑建议,让唐XX摆脱了实刑风险。黄昊镔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他始终坚守为当事人在合法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的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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