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厂房根本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何先生和政府签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一分都不想给实际使用厂房的许先生。许先生实在没办法,找到了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
卢扬超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他厘清了许先生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让许先生的公司出具了《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先生主张全部补偿权益。这一步很关键,因为只有确定了许先生的合法地位,后续的维权才有依据。
接着,卢扬超律师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他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这样就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要是没有这些证据,许先生的诉求就缺乏有力支撑。
然后,卢扬超律师开始精准核算应得补偿。他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先生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每一项补偿的计算都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在庭审中,何先生提出了“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扬超律师针对这些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他的据理力争,让法官看到了许先生的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先生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被告何先生要向许先生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记住这几点:
第一,在租赁厂房等不动产时,一定要确认其是否有合法的建设手续,避免合同无效带来的风险。
第二,遇到拆迁补偿纠纷,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搬迁损失评估报告等,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要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从法律角度为你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这次的案件告诉我们,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不要慌张,要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只要我们有合法的权益,就一定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卢扬超律师寻求帮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