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拿下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2013年7月23日,杨X与该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包工包料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结算,工程价款为136XXXX7164.84元。然而,在工程款支付数额上,双方产生了巨大分歧。杨X多次催收剩余款项无果后起诉,一审判决结果让某公司难以接受,这便引发了二审。
某公司陷入了困境。一审已经败诉,二审时效紧迫,证据繁杂,而且涉案工程从一审打到再审,涉及多个法院的材料。时间跨度长,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对当时工程款支付的细节记忆模糊,要想在二审中扭转局面,难度极大。某公司差点因为证据不足,就接受一审的判决结果,承担那笔本不该支付的巨额款项。
在这关键时刻,某公司找到了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的聂嘉仪律师。聂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9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公司与某公司也因为涉案工程进行了相关诉讼,她又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该工程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深入研究。
聂律师多次约见某公司负责人,试图让其回忆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反复交流和对银行转账明细的研究,负责人回忆起一个重要情况:业主方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打到共管账户,未经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工程款是业主方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和3月24日,业主方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到款当日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律师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转到了杨X账户。
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杨X支付的事实,为某公司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只要深入挖掘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就有可能扭转局面。
法律建议:
第一,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咱们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特别是涉及款项支付的细节,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第二,遇到纠纷后,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合同文本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第三,一旦陷入法律纠纷,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你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在法律纠纷面前,只要坚持寻找真相,就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找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聂嘉仪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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