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纠纷起因
2019年高XX与柳XX签订《某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3年。因疫情年租金有所减少,柳XX用于经营早餐店。合同到期前,高XX丈夫通过微信与柳XX沟通续租,柳XX按要求转账与原合同一年租金一致的金额。然而之后高XX却向柳XX送达《限期搬离通知书》,并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扣除押金等。柳XX找到张书雯律师,坚称已达成续租合意,不同意解除合同。
专业精准辩护
张书雯律师接手案件后,展现出极高的专业素养。她准确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双方虽未签书面合同,但微信沟通和转账行为已确定一年租赁期限,否定了原告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指导当事人保存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续租合意。面对原告“不知情”“未提前提出续租”等抗辩,张书雯律师指出实际履行行为变更原合同约定,原告内部问题不能对抗外部交易相对方。
案件圆满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书雯律师的观点。认定双方已达成续租合意,形成一年期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高XX以“自己想用该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于法无据,其扣除押金主张也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高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高XX负担,张书雯律师成功为当事人赢得了这场官司。
案件之外收获
此案不仅体现了张书雯律师在租赁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当事人的经营稳定。柳XX承租房屋用于经营早餐店,若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随时面临搬离,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张书雯律师通过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稳定的经营期限,避免了损失。这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张书雯律师严谨负责的办案风格,增强了潜在客户对她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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