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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款纠纷,律师助力委托人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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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6 · 139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简崇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7年
律所: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2720191111387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085001344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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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存在违法分包、多层转包情况,工程完工后,两名自然人原告以未足额收到工程款等为由,将王X、瓮安XX等七名主体诉至法院。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简崇亚律师团队为被告代理,通过精准抗辩,最终王X、瓮安XX实现完全免责,不承担任何费用。

建筑工程领域,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也屡见不鲜。王X和瓮安某劳务公司(下称“瓮安XX”)就陷入了这样一场纠纷之中。某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包单位中标后将工程层层分包,自然人王XX受他人指示以甲建设公司名义与两名自然人原告签订《边坡支护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原告以未足额收到工程款等为由,将王X、瓮安XX等七名主体一并告上法庭。

王X和瓮安XX委托了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的简崇亚律师团队代理此案。简崇亚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是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她深耕法律行业8载,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百余件,实务功底扎实,尤其擅长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简崇亚律师团队提出了三点抗辩要点。一是主体不适格,王X、瓮安XX并非案涉工程分包方,未与原告建立合同关系,王XX系受他人委托代签合同,瓮安XX仅为配合走账,未实际参与施工管理。二是付款条件未成就,案涉工程未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文件明确剩余款项待甲方验收后支付,原告诉请无依据。三是金额计算错误,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比例结算,亦未扣除税费、管理费等,诉请金额不实。

法院最终认定,案涉多次分包、转包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案涉合同相对方为贵阔建公司与原告,王X、瓮安XX并非责任主体,工程款及质保金由贵阔建公司独立承担,驳回原告对王X、瓮安XX的全部诉讼请求。在这起案件中,简崇亚律师精准梳理多层分包法律关系,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清晰剥离委托人与案涉工程的责任关联,围绕付款条件、结算金额提出有力抗辩,彻底否定原告诉请基础。最终助委托人实现完全免责,不承担工程款、质保金、利息及诉讼费用,成功隔离挂靠、代签、走账类工程常见法律风险,也为同类复杂分包纠纷提供了高效抗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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