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的一起强奸罪控告案中,Q报警称与前恋人N聚餐醉酒后遭其性侵,警方却以Q无法证明“非自愿发生性关系”为由不予立案。然而,代理律师却打破常规,通过一系列独特的处理路径,最终让公安机关对N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
这起案件推进初期,面临着巨大的阻碍。公安机关受“熟人强奸”尤其是“前情侣纠纷”的固有观念影响,倾向于以“半推半就”“事后反悔”等理由推脱,对案件不予立案。要打破这层“看不见的墙”并非易事。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在职研究生学历,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自2019年起办理刑事案件近120起。这样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知识储备,让律师能够敏锐地察觉到问题的关键。
律师首先着手破“前情侣关系”这一干扰因素。通过8月19日明确的微信分手对话、N将婚房挂网出租的行为,证明案发时双方情侣关系已终结,仅为普通朋友关系,否定了可基于亲密关系推定“默示同意”的基础。同时,店内监控录下的Q在醉酒状态下清晰说出“别动我”“分手了”“别脱我裤子”等言语,作为客观存在的录音,直接击碎了“自愿”或“默许”的想象。而这些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得益于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知道如何从案件细节中挖掘关键证据,将关系状态证据化,主观意愿客观化。
接着,律师围绕“醉酒”这一状态构建多层论证来立“非自愿性”。监控视频中Q身体摇晃、呕吐、言语含混等表现,结合其自述饮用9瓶啤酒的事实,证明其达到重度醉酒,丧失认知与反抗能力的状态,法律推定其不具有性同意能力。N作为共同饮酒者,对Q的醉酒状态明知,在其无意识能力的情况下实施性行为,主观上具有利用该状态的故意,符合“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主观要件。此外,律师还引入医院的医嘱,Q在案发前不久因流产手术发现附件囊肿,医生明确告诫“2~3个月内禁止性生活”,从医学角度表明Q在案发时客观上不具备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条件,侧面佐证了发生性关系必然违背其真实意愿。律师能如此全面地构建论证体系,与她深厚的法学知识和对刑事法律的深入研究分不开。
在程序策略选择上,律师坚持“逐级推进、不弃程序”的原则。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并未按照办案警官的建议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而是首先启动复议程序。这一决策充分考虑到程序机会的最大化,若直接跳至检察院监督程序,会放弃公安机关内部的复议、复核两道纠错机制,使案件陷入单一路径。而通过复议、复核再到检察监督,能为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争取更充分的审视空间。同时,复议程序利用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更为直接、高效,一份论证扎实、说理充分的复议申请书,能展现案件的专业性与严重性,争取内部重新审视,还能在复议决定中固化公安机关的认定理由,成为后续程序评价原决定是否错误的核心依据。律师的这一程序选择,体现了她对刑事诉讼程序的精准把握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力维护。
最终,在2025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正式对N某某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虽然案件立案了,但后续的侦查、审判等环节还充满未知。Q在经历这场磨难后,内心的创伤或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平复。而这起案件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摒弃固有观念,严格依据法律和证据来判断,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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