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田某在驾车途中因超车引发ABCD四人不满,遭A持刀、BC持斧头围殴致死,D未下车。2023年,ABC三人被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立案侦查,D列为证人。田某家属面临不利局面,感觉胜诉希望渺茫,这时他们找到了山西-太原的常洁律师。常洁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专精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
审查发现关键
常洁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阅卷和梳理。她凭借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发现了案件的关键问题。她认为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ABC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这么简单,他们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且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这些情节表明三人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说服检察机关
常洁律师将自己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她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依据,凭借专业的分析和精准的表达,成功说服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采纳了她的意见,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
庭审终获改判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常洁律师继续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在法庭上,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了精彩的辩论。她的专业和严谨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田某家属讨回了公道,也让法律得到了公正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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