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长期从事粉尘作业,患上职业性尘肺壹期,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柒级伤残。生效判决虽确认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待遇,可单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社保经办机构又以“职业病不属于先行支付范围”拒绝先行支付,当事人维权陷入绝境。此时,当事人委托了河北唐山赵倩律师提起行政诉讼。
赵倩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劳动工伤等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案件后,她全面梳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民事判决、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等全套证据,将这些看似零散的材料整合起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基础。
面对社保机构的拒赔理由,赵倩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论证职业病属于法定工伤范畴,依法适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为当事人的诉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在一审、二审过程中,赵倩律师全程严谨代理。针对社保机构的上诉理由,她逐一进行法律辨析,厘清法律适用边界。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一审判决撤销不予先行支付决定,判令社保机构重新核定并支付;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资格。
赵倩律师用专业能力帮助当事人突破了职业病工伤先行支付的实务争议,为同类劳动者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守护了职业病职工最后的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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