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许X与威海某公司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裁定威海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88000元及相应利息。然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许X发现威海某公司已被注销。经调查,被告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是威海某公司唯一股东,其在申请简易注销时作出虚假表述,声称公司无债权债务、不存在诉讼情形。许X在戴芬芳律师的协助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
精准出击
戴芬芳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调查。她精准锁定公司唯一股东利用简易注销程序恶意逃避债务这一关键事实,通过调取工商档案,有力证明了股东在注销时虚假承诺“无债权债务”。戴芬芳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张股东未依法清算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威海某公司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威海某公司未按约还款应担责。因公司已注销,被告作为股东未依法清算导致原告债权未获清偿,应承担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许X借款88000元,并赔偿相应逾期利息。戴芬芳律师成功让股东个人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有力打击了利用注销制度逃债的行为。
案件之外
这起案件不仅维护了许X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戴芬芳律师在股东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格。戴芬芳律师凭借精准的判断和严谨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她的成功案例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让更多债权人看到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希望。在戴芬芳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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