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一场斗殴案,罪名认定大反转,他为何能获缓刑?

一场斗殴案,罪名认定大反转,他为何能获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5 · 1520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陈俊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710474722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481029572
案例展示: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生活中,打架斗殴的事情并不少见,但你知道打架的罪名认定可能会有很大差别吗?不同的罪名,判决结果天差地别。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例,就涉及罪名认定的争议,几位被告人原本被指控聚众斗殴罪,最终部分人获得了缓刑。究竟律师是如何辩护,让案件出现转机的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一场斗殴案,罪名认定大反转,他为何能获缓刑?

2023年2月4日凌晨2点左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路“布XXKTV”门前发生了一起冲突事件。被告人蓝XX酒后在路边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辱骂、挑衅,导致蒙X等人从电动自行车上摔落,进而引发争执。随后,双方人员手持器械对峙并发生斗殴,造成蒙Xx、韦X等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卢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对部分被告人判处较长刑期。

蒙Xx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为他争取权益的律师。经人推荐,他们找到了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全律师。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罪名的认定。公诉机关认为七名被告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构成聚众斗殴罪。但陈俊全律师经过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了转机。他指出,本案的起因是蓝XX“无事生非”的挑衅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同时,他们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此外,陈律师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且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的儿子,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各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在面对纠纷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引发冲突,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二是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从专业角度为你分析案件,争取更有利的结果。三是案发后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自首情节,这在量刑时会起到积极作用。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面前容不得冲动,但合理的辩护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公正的判决。本案案例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全律师提供,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总是能从案件细节中找到突破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