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以为签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就能顺利画上句号,可现实往往没那么简单。有朋友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他和伴侣签好离婚协议书,本打算去办离婚手续,结果因为一些事耽搁了,等想起来的时候,距离签协议已经过去一个月。这时候他就犯嘀咕了,这签过的离婚协议书过期一个月还有效吗?接下来就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离婚协议书要生效是有条件的。它不同于普通合同,不是双方签字就立马生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只有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后,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比如小张和小李签了离婚协议书,但后来没去办理离婚登记,那这份协议书虽然存在,但并未产生实际效力。所以说,仅仅签了离婚协议书,还不能确定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相关权益义务的确定。
二、“过期”情况分析
这里说的“过期一个月”,通常指的是在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如果过了这个三十日的冷静期,双方没有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如果签了离婚协议书,过了冷静期又过了一个月没去办手续,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失效了。
三、过期后的处理办法
如果出现这种“过期”的情况,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登记流程。第一步,双方要再次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第二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第三步,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第四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延续
虽然因为过期没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失效,但离婚协议书本身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它在双方之间还是有一定效力的。比如在后续重新协商或者诉讼离婚过程中,这份协议书可以作为双方曾经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参考。但如果双方在重新协商或者诉讼中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变更,那就以新的约定或判决为准。
离婚协议书“过期”一个月后,虽然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失效了,但并不代表双方就不能再离婚。后续可能会遇到双方对协议内容重新协商不一致、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新的争议等情况。这时候,建议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