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X以销售口罩为名,通过中间人王X与周X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单价0.065元/个的价格出售430万个口罩。为获取周X的信任,刘X伪造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还把钱转入朋友谢X名下的银行账户。刘X仅向实际供货方李X支付了60,300元,其余款项都被他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谢X在明知所收资金“违法”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协助转移资金,还从中分得44,000余元。周X发现没收到货后,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刘X和谢X提起公诉,涉案金额279,500元,属于“数额巨大”,按照法律规定量刑会比较重。而且对于罪名的定性也存在争议,是普通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这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刘X和谢X差点因为罪名定性和较重的量刑陷入困境。
在这关键时刻,刘X和谢X找到了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的刘映辉律师。刘映辉律师有着十余年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刘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了几个关键点:一是交易存在形式上的合同要素,这对于罪名的定性可能有影响;二是刘X和谢X存在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这些可以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
刘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首先是精准定性辩护,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虽然法院未采纳,但体现了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其次强化从宽情节,全面梳理并突出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且作用次要,应认定为从犯。还争取缓刑适用,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另外,谢X辩护人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虽未被采纳,但反映了对共犯故意范围的精细化抗辩。同时,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数额巨大,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依法从重,但鉴于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结合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因为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
从这个案子我们能得到一些启示。第一,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谨慎,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相关信息,避免陷入诈骗陷阱。第二,如果不幸遭遇诈骗,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犯罪后主动投案、积极退赔、认罪认罚等,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从轻、减轻处罚。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犯罪必将受到制裁。但同时,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弥补过错,也能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本文案例由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刘映辉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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