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青山律师自2019年执业于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承办逾300件案件,在民商事、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当下法律实务中,对于租赁合同纠纷及保险赔付的证据审查极为严格,类似案件的裁判趋势也更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和责任关系的清晰界定。此次,许青山律师便接手了一起作业触电受伤追偿案。
厘清责任关系困境
劳务公司员工触电受伤后,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垫付457342.65元医疗费,依据租赁合同向养护公司及保险公司追偿却遭拒绝。在此之前,劳务公司自行与对方沟通,但养护公司和保险公司以“工伤保险覆盖即免除侵权责任”为由拒绝赔付。许青山律师接手后,仔细研读租赁合同,逐页查看合同条款,发现合同明确约定因养护公司设备故障或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它由此推导,若能证明养护公司操作人员存在操作失误,劳务公司便有权依据合同追偿。这一发现为案件的推进指明了方向,让劳务公司看到了追偿的希望,从焦虑逐渐转变为信任律师。
锁定操作失误证据
为了证明养护公司操作人员存在操作失误,许青山律师连续三个晚上翻阅卷宗,累计比对87份单据,包括事故现场的勘查报告、检测车的操作记录等。它在第15页的勘查报告中发现,检测车垂直臂靠近高压线时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它没有直接认定这就是操作失误,而是进一步调取了养护公司的操作规范手册,发现手册中明确规定了检测车与高压线应保持的安全距离。通过比对,发现实际操作中的距离远小于规定距离,从而排除了其它可能性,形成了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的证据链。这一证据直接证明了养护公司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使得对方律师在证据面前沉默。
突破保险赔付抗辩
在保险赔付方面,保险公司以“车上人员免赔”为由拒绝赔付。许青山律师在法院阅卷室待了整整一个下午,复印了150页材料,仔细研究保险合同条款。它发现受伤员工是在检测车非封闭作业平台作业,根据保险合同对“第三者”的定义,该员工符合“第三者”的范畴。它通过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分析不同情况下“第三者”的认定标准,进一步论证了该员工属于“第三者”。这一关键细节的发现,成功突破了保险公司的抗辩,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赔付。这一结果让保险公司申请休庭,重新审视赔付方案。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公司医疗费457342.65元,驳回劳务公司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养护公司承担,劳务公司全额追回了垫付的医疗费,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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