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常的日子,原告在街头被被告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撞倒,交警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受伤后多次住院,历经122天的治疗。经司法鉴定,原告构成两处十级伤残。
梳理证据,提起诉讼
翁鹏威律师在交通事故等领域经验丰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接受委托后,它第一时间仔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像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治疗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土地承包权证等。它明确了原告各项损失主张及计算依据,随后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之诉。
庭审对抗,逐一举证
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对原告诉求的多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主张剔除部分医疗费、降低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不认可误工费及护理费等。翁鹏威律师针对这些抗辩,逐一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它重点拿出土地承包权证等证据,证明原告务农的事实以主张误工费;结合鉴定意见及原告伤情,主张合理的护理、营养等费用。同时,它明确了肇事方垫付款及补偿款的处理意见。对于保险公司申请的重新鉴定,新的鉴定意见与原鉴定基本一致,进一步支撑了原告的伤残等级及三期期限。
判决结果,诉求获支持
法院经审理,采信了翁鹏威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依法核定原告的合理损失共计415602.05元(含鉴定费)。认定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原告扣除肇事方垫付款后的各项损失352252.05元,同时支付肇事方垫付的60000元,鉴定费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原告的核心赔偿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成功获赔相应经济损失,案件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翁鹏威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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