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法律适用
在黄骅市一起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受雇铺设路面地砖时被雕塑倒塌砸伤。王艳翠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向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主张权利。此规定适用于施工阶段因质量缺陷发生倒塌的情形,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王律师准确把握法律条文,为原告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有力责任抗辩
被告方提出多种抗辩理由,如建设单位主张依合同应由施工单位担责,施工单位辩称应适用其他法律由承揽人或实际责任人承担责任,还认为原告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王艳翠律师针对这些抗辩,从法律关系和事实证据出发进行有力反驳。指出合同约定系内部约定不影响对外责任承担,被告未举证证明工程无质量缺陷、未对原告进行安全培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成功让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理损失认定
王艳翠律师在案件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在案证据,为原告争取合理的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最终使原告获得应有的赔偿。
王艳翠律师在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领域,凭借精准的法律适用、有力的责任抗辩和合理的损失认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风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