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起因
委托人卷入了一起非法集资活动,受它人安排成为管理中心人员。其主要工作是对外发展投资人、吸收资金,并从中赚取管理费用与提成。公诉机关指控其涉案金额高达310.44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215.01万元,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面临着有期徒刑的处罚。这一指控让委托人及其家属陷入了巨大的困境和焦虑之中。
律师全力辩护
李鹤律师接手案件后,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和负责。它全面细致地审查了审计报告、银行流水、投资人笔录、同案犯供述等全部证据。在深入研究后,依法提出扣除近亲属投资金额的辩护意见,成功核减了犯罪数额。同时,它明确论证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结合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请求法院依法减轻处罚。李鹤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案件圆满结果
经过李鹤律师的努力,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依法核减犯罪数额,认定当事人系从犯,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违法所得按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当事人也已执行完毕刑期。原本可能面临更重处罚的当事人,在李鹤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大幅从轻的判决。
律师价值凸显
李鹤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专业的证据审查与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核减犯罪数额、认定从犯地位,显著降低了量刑幅度。在数额巨大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实现了大幅从轻处罚,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它成熟、稳健、高效的刑事辩护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让更多人看到了它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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