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而离婚过程中的各种规定也让人摸不着头脑。就说离婚协议这事儿,不少人以为签了离婚协议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开启新生活。但实际上,现在有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有人就问了,离婚协议签了还不够30天,能不能拿到离婚证呢?这问题可困扰了不少打算离婚的人,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是拿不到离婚证的,必须要等冷静期过了才行。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一天开始算30天冷静期。在这30天内,无论他们多么着急,都没办法拿到离婚证。
二、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的情况
要是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撤回申请时,要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这样一来,离婚程序就终止了,也就不存在拿离婚证的事儿了。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内,小王突然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那他们的离婚程序就结束了。
三、冷静期届满后领证的流程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时,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会发给离婚证。
比如陈先生和林女士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一起带着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他们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后果
如果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程序,包括再次经历30天的冷静期。
比如刘先生和吴女士在冷静期届满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在30天内去申请离婚证,那就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了。
离婚拿到离婚证只是一个结果,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问题、子女抚养费用调整问题、探视权行使纠纷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解决各种难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