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烜墚律师助力认罪认罚案二审改判无罪,展现卓越专业能力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对李X敲诈勒索罪的判决,改判其无罪。张烜墚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曾任检察官5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经验。在本案中,面对被告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的局面,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案件洞察力,精准找到破局点。其专业能力源于多年在刑事领域的深耕,尤其是在侦查监督科的工作经历,让他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有着深刻理解。
二、技术性上诉与深度阅卷,为案件转机奠定基础
张烜墚律师接案后,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审查机会。同时,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并提交补充证据。他在转岗律师后,经过3年学习和办案,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这种全面的法律知识体系使他能够在阅卷时敏锐地发现问题,为案件的转机奠定了基础。
三、多维度沟通与核心辩护逻辑构建,改变承办人有罪认定
律师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交流,逐步改变了承办人“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他构建的核心辩护逻辑围绕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展开。李X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且威胁言辞是为防止进一步侵害而采取的震慑手段,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张烜墚律师首创“捕前辩护”概念,对审查批捕阶段的辩护有独到经验,这种对刑事辩护各阶段的深入研究,使他在构建辩护逻辑时更加全面和准确。
四、庭审有力交锋,推动案件改判
在二审庭审中,张烜墚律师据理力争,坚决反对检察机关“发回重审”的建议,指出案件事实已查清,发回重审只会拖延正义。辩护过程情理法交融,打动了庭审人员。他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主张通过深入细致的研判案件制定有利的辩护思路,这种务实的辩护风格在庭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的实战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理解,使他能够在庭审中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最终推动案件改判。
五、案件改判的积极意义,彰显律师职业担当
本案的改判不仅纠正了个案错误,更对司法实践具有示范意义。它警示司法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不能忽视实体审查,强调了对“自力救济”行为边界的合理界定,并倡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保护了受害女性的合法权益。张烜墚律师在面对普遍的悲观预期和潜在风险时,勇于挑战既定结论,以“拯救一个人,就是拯救全世界”的信念,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人追求公平正义的使命感。他的努力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为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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