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年悬案:疑罪从无获无罪判决
1995年9月,公诉机关指控刘XX与他人预谋,在天津市XX区某村对独居老人林XX实施抢劫并致其死亡。时隔二十余年后,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对陈旧案卷细致分析。他指出“胶带指纹”提取程序违法、原物丢失,无法证明与犯罪的关联;同案犯卢XX证言前后矛盾且可能遭受刑讯逼供,真实性存疑;现场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无直接证据证明其到过现场。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判决刘XX无罪,践行了“疑罪从无”原则。
涉黑大案:精准辩护维护权益
陈XX等人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陈XX自2012年起,纠集他人实施多起刑事犯罪及违法事实。张耀午律师组建专案组,多次阅卷、会见当事人,确立“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聚众斗殴首要分子认定等焦点提出专业意见。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陈XX被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
税务犯罪:专业论证争取轻判
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知识。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指控兰XX起主要作用的证据细致分析,梳理资金流向,论证犯罪构成要件,提出量刑情节。最终,被告单位和各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兰XX被认定为主犯。
杀人案件:把握情节获轻判结果
被告人于X因吸毒致精神障碍,捅刺被害人陈XX致死,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作案后自首。张耀午律师为其辩护,提出主观上不具直接故意,应定故意伤害罪;同时强调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虽未采纳定罪意见,但采纳量刑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经济损失。
执业历程:坚守正义不断前行
张耀午律师2013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他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为客户制定合理方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承办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案件。曾为唐山烧X店案等多起重大案件被告人辩护,还成功办理多起无罪案例。他担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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