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藏历XX月,在某村的草原上,牧民甲、乙、丙、丁、戊在放牧时发现了一具自然死亡的雪豹尸体。五人商议后处理了皮骨,丁联系出售,最终以3500元成交,五人各分得700元。2020年5月,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豹骨,经鉴定为国家I级保护动物雪豹制品,核定价值10万元。一审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八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及罚金,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辩护介入
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担任丙的二审辩护人。卓玛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起,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手案件后,迅速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仔细研究一审的卷宗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核心辩护观点提出
卓玛律师和团队经过深入分析,提出了核心辩护观点。在价值认定方面,它们指出涉案雪豹系自然死亡,应按实际制品价值核算而非活体整体价值;对于社会危害,强调非法获利微薄且制品已被查获,未造成严重生态损害;考虑到当事人系初犯、认罪认罚,无主动猎捕行为,法律意识淡薄,阐述了主观恶性较小;还从法益保护角度说明刑法设立该罪名的核心目的是遏制猎捕杀害行为,自然死亡动物制品的可责性显著降低。
改判结局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丙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实现了量刑的大幅降低。卓玛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结果。她始终秉持着“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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