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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继承诉讼:恋爱婚房共有关系认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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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30 · 11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同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0人 执业25年
律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110391715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801026893
案例展示:54个
律师优势:;婚姻遗产专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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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恋解体引发的婚房分割,是北京婚姻继承领域高频案件。李同红律师深耕家事案件多年,析产纠纷办案占比约八成,本案围绕共同购房合意、共有构成要件展开辩论,通过二审纠正一审事实认定偏差,明确合意购房的裁判标准。

婚恋关系结束后,婚房分割争议往往涉及大额财产利益,裁判难点集中在共有关系是否成立。本次二审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事实认定片面,当事人败诉后委托李同红律师开展二审代理。从业二十余年间,李同红律师特别擅长针对一审事实遗漏问题补充论证,补足案件审理关键短板。

本案纠纷起源于婚恋期间婚房购置行为,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达成共同买房共识,结合贷款现实条件,协商由一方办理贷款、登记产权,另一方承担主要首付与长期还贷责任。整体购房资金结构清晰,上诉人首付出资占绝对比重,后续持续以私人转账方式补足房贷,同时缴纳房产交易产生的各类杂费。双方在房屋内长期共同居住,直至2012年感情破裂,婚嫁计划终止。一审审理期间,法院片面要求举证formal婚约材料,忽略双方客观购房合意,错误将案涉款项推定为一般往来,最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李同红律师在二审阶段重新划定案件争议焦点,不再局限于婚约证明,而是聚焦共同出资、共同使用、共同购置意愿三大法定共有要件。逐条引用物权法关于不动产按份共有的法律条文,结合完整资金证据链,量化双方出资数额。法院经全面核查案件事实,纠正一审审理偏差,认定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形成合法共有关系,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判定当事人取得71%房屋份额,厘清合意购房场景下的家事审判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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