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官司打到最后,打的是证据。
李同红律师从2000年开始执业,现任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承办的1000多件案件中,婚姻家事占了800多件,其中80%是析产纠纷。他常说一句话:“家事案件,感情是底色,证据是骨架。没有证据,感情再好也撑不起一个案子。”
这句话,在他代理的一宗XX区继承案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当事人是一位70多岁的残疾老人,老伴去世后,继子要求分割房产。老人的诉求很简单:房子是我和他一起买的,照顾他这么多年,凭什么要把房子分给别人?
李同红律师接手后,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查清婚姻事实。
他调出了当事人几十年前的结婚登记材料,确认老人和老伴是合法夫妻。这意味着,根据《继承法》,老人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个基础打牢了,后面的一切才有据可依。
第二件:证明尽主要扶养义务。
这是整个案件最硬核的部分。李同红律师花了一周时间,把老伴生前40多次住院的病历、出院小结、缴费凭证全部整理出来。从第一次住院到最后一次,时间跨度近二十年。他还找了证人,证明这些年老人和老伴一直共同生活,日常起居、看病住院都是老人在操持。
他向法庭强调了一句话:“李X虽然是配偶,但她付出的照料远超一般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第三件:论证多分遗产的法定理由。
老人有残疾证,腿脚不方便,还患有多种慢性病。每个月退休金就那么点,请个护工都不够。李同红律师把这些材料也一并提交,告诉法庭:法律写得清清楚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三条证据链。
判决书写道:李X年事已高、身体残疾、生活确实面临困难,其要求多分遗产的理由充分,予以支持。
李同红律师用一句话总结:“法律不保护懒人,但保护认真准备证据的人。”
最终,老人不仅保住了房子,还只需要给继子50万元补偿款。对于一个靠退休金生活的残疾老人来说,这50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不需要卖掉房子来分钱,意味着她可以继续在自己的家里安度晚年。
24年来,李同红律师就是这样,一张病历一张病历地查,一个证据一个证据地找。他相信,每一个案子背后都有一个真实的人生,而律师的职责,就是用证据去还原事实,让法律做出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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