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我们自己签的,钱我也付了,母亲我也养了,凭什么十年后说不算数?”
这是很多家庭纠纷中最让人无力的场景。当初一家人坐在一起谈好的条件,白纸黑字写下来,钱付了、事办了。可过了几年,房价涨了或者有人反悔了,对方突然说“这不叫分家,这叫赠与,我可以撤销”。
孟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2017年,她和哥哥孟某、孟某某,还有母亲孙某,四个人坐在一起签了一份家庭《协议》。协议写得清清楚楚:一套两居室的安置房归孟女士所有,孟女士给两个哥哥各10万元共计20万元,母亲由孟女士负责赡养。协议签完后,孟女士当天就付了20万,随后把母亲接到自己家里照顾,直到2020年母亲去世。
母亲去世后,两个哥哥反悔了。他们说当年那份协议不是分家协议,而是赠与合同;还指责孟女士没有尽好赡养义务,导致母亲坠楼身亡,要求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去。
接手这个案子的是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同红律师。他从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婚姻家事领域就有800余件。听完孟女士的陈述,李同红律师判断:这个案子的核心不在于协议是不是真的,而在于协议在法律上到底是什么性质。
李同红律师接手后,从三个层面构建代理思路。
第一步,论证协议是分家协议,不是赠与合同。
很多人分不清“分家”和“赠与”的区别。赠与是一个人白送给另一个人东西,随时可以反悔撤销。但分家协议不一样,它是对整个家庭财产的重新分配,里面涉及到房子、钱、赡养义务、股权分红等多个事项,所有条款绑在一起,不能拆开来看。
李同红律师把2017年的《协议》拿出来,逐条分析:协议第一条写的是房屋归孟女士;第二条写孟女士支付20万给两个哥哥;第三条写母亲由孟女士赡养;第四条写村里的股份制分红归谁。这些条款是互相关联的——孟女士拿了房子,就要付钱、就要赡养母亲。这不是单方面的赠与,而是家庭内部对财产和义务的整体安排。
他向二审法庭指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但这份协议里孟女士付了20万、承担了全部赡养义务,这叫有偿。既然是有偿的,就不能按赠与的规则来撤销。
第二步,证明孟女士已经实际履行了协议义务。
对方说孟女士没有尽好赡养义务,以此来要求撤销协议。李同红律师没有急着辩解,而是用证据说话:母亲从2017年签完协议后就搬到孟女士家住,一直到2020年去世,中间三年多时间,日常起居、看病吃药都是孟女士在操持。母亲的后事,也是孟女士一个人办的。
至于对方说的“母亲坠楼与孟女士有关”,李同红律师向法庭指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一点,不能凭猜测就认定孟女士未尽赡养义务。
第三步,回应“补写条款”的质疑。
对方还提出,协议里有一两行字是后来补写的,说明协议有问题。李同红律师没有回避这个问题:即使那一两行是补写的,也不影响协议整体的法律性质。更何况,补写的内容是双方都认可并且已经实际履行的,孟女士的两个哥哥在当时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最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协议合法有效,涉案房屋的相关权益归孟女士所有,两个哥哥的上诉请求全部驳回。
李同红律师总结道:“家庭协议最怕的就是签的时候你好我好,过了几年翻出来重新吵。所以签协议的时候就要想清楚:第一,把财产和写清楚,不能只写房子归谁;第二,权利义务要绑在一起,拿了财产的人确实要承担对等义务;第三,签完马上履行,履行本身就是对协议效力的最强证明。”
执业24年来,李同红律师始终坚持“诉讼案件实务为王”的理念。在分家析产这类家庭纠纷中,他特别强调协议的整体性审查和证据链的完整构建。因为他清楚,家事案件最难的不是法律适用,而是如何让法庭看到一个完整、真实、前后一致的家庭事实。
如果你也面临家庭协议被质疑、被要求撤销的困境,或者正准备签署分家协议但不确定怎么写才有效,建议带上协议原件和相关材料,直接找李同红律师聊聊。他在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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