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晟律师执业已有数年,主要服务企业及个人客户,采用诉讼与非诉结合的工作方式。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形成了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为核心,兼顾公司合规、劳动争议、工程类纠纷的专业服务体系。
处理国资公司案件
某大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聘请刘晟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该公司遇到一起疑难案件的强制执行问题,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刘晟律师担任被告国资公司的代理人,耗时数月积极查证财产线索,多方协调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通过不懈努力,精准锁定被执行人隐藏资产。最终,成功推动案件执行到位,为国资公司追回全部执行款项,最大限度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损失。
代理生产企业案件
某大型生产企业有多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员工离职索赔、工伤赔偿、劳动合同解除等问题成为争议焦点。刘晟律师担任被告企业的代理人,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积极与员工协商调解并做好诉讼准备。他详细分析员工诉求的合理性,针对不合理部分进行有力反驳。最终成功驳回员工不合理诉求,维护了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合法权益,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用工秩序。
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方拖欠货款、违约交货是核心争议点。刘晟律师担任被告企业的代理人,快速固定证据,通过发律师函、诉讼等方式维权。他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在庭审中有力地阐述企业的主张。最终成功为企业追回拖欠货款及违约金,避免企业承担重大经济损失,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顺利开展。
解决交通事故案件
各某某诉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路某某、路某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争议焦点在于各某某的各项损失数额如何认定、被告一的保险赔偿责任承担方式、被告二和被告三的侵权赔偿责任及责任比例,以及被告二主张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是否成立。刘晟律师担任原告各某某的代理人,提交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完整证据链,主张案涉事故不属于“好意同乘”,驳斥被告二“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明确驾乘人员综合保险的赔付范围。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被告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驳回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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