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质与业务领域
李吉强是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2103202310629698,服务地区为辽宁鞍山,联系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三道街96号。自2023年起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交通事故等业务,尤其专精刑事案件,在经济、交通事故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案件基本事实与争议焦点
2024年6月18日至20日,被告人冯X和因轻信网络诈骗信息,为获取“乡村振兴圆梦扶贫金”,将本人名下4张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这些银行卡进账流水合计20万余元,冯X和按指示提取现金15.4万元并转账15.39万元,导致两名被害人被电信诈骗共计10.6万余元,其个人非法获利2323元。6月20日,冯X和在提现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冯X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账户并协助转移犯罪所得,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构建辩护证据链条
作为冯X和的辩护律师,李吉强从多方面展开辩护。一是强调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二是指出被告人系受网络诈骗信息诱导,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三是说明被告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因贪利心理误入犯罪歧途,主观恶性较小;四是表明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庭审推进与判决结果
在庭审中,李吉强律师充分阐述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冯X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二十三元。此次辩护实现了量刑优化,在公诉机关建议刑期基础上,通过从犯认定实现减轻处罚,确保了被告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认罪认罚程序合法有效,还帮助被告人理解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促进其认罪悔罪。本案作为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律师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辩护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