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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虚开指控到轻罪缓刑,增值税票案辩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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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8 · 1194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吕泽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920211037410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293507060
代表案例:1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学专业优秀毕业生,专业知识基础过硬,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本人执业律所前身为忻州地区律师事务所,为忻州地区老牌大所,律所律师多为忻州师范学院教授,实习执业期间跟随多位优秀前辈律师学习,能尽可能的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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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吕泽宇律师凭借深厚法律功底,在增值税票案中,为被告人成功辩护。从梳理证据到构建核心观点,再到庭审据理力争,最终让被告人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控变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缓刑,充分展现其专业能力与尽责态度。
从虚开指控到轻罪缓刑,增值税票案辩护纪实

一、案件惊现虚开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XX在任实业公司煤炭采购负责人时,与两家公司无真实煤炭业务往来,却让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超4360万元,税额超601万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辩称是为“补进项”,无骗税故意,且税款已补缴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吕泽宇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这场艰难的辩护之旅。

二、辩护全程严谨推进

吕泽宇律师全面梳理证据,重点核实涉案煤炭业务真实性、被告人代开发票目的及发票抵扣后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结合最高法指导案例等,构建核心辩护观点。指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目的犯,本案被告人无骗税目的,客观未造成税款损失,即便构成犯罪也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庭审中,律师提交相关材料,系统阐述观点并逐一论证。

三、轻罪缓刑终获正义

山西省五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王XX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吕泽宇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减轻刑罚,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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