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闹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是重头戏。很多人都想在这场“财产大战”中多争取一些。但法律可不是偏袒某一方的,在离婚诉讼案里,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一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这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到底哪些情况会这样呢?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前或者离婚过程中,有的人为了让自己多占财产,会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藏起来、转走、卖掉、破坏或者挥霍掉。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把家里的存款转到自己秘密开设的账户,或者私自把夫妻共有的车辆低价卖给自己的亲戚。一旦被发现有这些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就可能少分。《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有些人为了达到多占财产的目的,会伪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债务。比如,一方拿着虚假的借条,声称是为了家庭生活借的钱,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证属实,在分割财产时,伪造债务的一方也会少分。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要求提供借款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
三、重大过错行为
这里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对方的感情,也违反了婚姻中的忠诚和互助义务。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和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另一方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少分财产。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过错方的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
四、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常见的情形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对家庭财产的贡献极小,而另一方承担了主要的家庭经济责任和家务劳动,法院也可能会酌情让贡献小的一方少分财产。
离婚诉讼案结束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冒出来。比如,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财产的新证据,或者对财产分割的执行情况有争议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该怎么做,为你理清思路,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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