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质:法律道路坚定前行,积累丰富经验
张耀午自201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在校期间,他就展现出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和卓越学习能力。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擅长各类刑事案件辩护,承办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
证据审查实务:抓住证据瑕疵,严格审查鉴定意见
在刘XX抢劫致人死亡案中,张耀午律师对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卷细致分析。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论证成盘胶带流通性高,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典型案例陈述:多案辩护,展现专业能力
在陈XX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张耀午律师团队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制定“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认定、抢劫罪构成要件、聚众斗殴首要分子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辩护意见。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他深入研究案卷,围绕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分析、资金流向梳理、犯罪构成要件论证及量刑情节提出等方面展开工作。
事实认定还原:精准把握案情,还原案件真相
在刘XX案中,张耀午律师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在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中,他根据被告人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紧扣案件法定从宽情节进行量刑辩护。
实践价值: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
刘XX抢劫致人死亡案中,法院完全采纳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刘XX无罪,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陈XX涉黑案中,法院部分采纳其辩护意见。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中,法院虽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量刑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从轻处罚。张耀午律师通过专业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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