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温情守护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起执业于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她深耕劳动仲裁与刑事辩护两大核心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劳动仲裁领域,她专注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为数百位当事人维权;在刑事辩护领域,她也有着突出的专业能力,尤其擅长劳动方面关联刑事犯罪。她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提倡将法律专业性与人文关怀融合,广受当事人认可。
劳动纠纷,陷入困境
本案的原告于XX原是黑龙江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员工,岗位受季节性影响有周期性待岗情形。2022年8月,公司单方面办理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于XX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后诉至法院。一审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但在计算经济赔偿金时,将待岗期间生活费计入基数,导致核算标准偏低,双方对于入职时间、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等也存在争议。于XX与公司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分别上诉。
律师介入,力挽狂澜
于XX委托李佳莹律师作为二审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律师深入梳理案件材料,发现核心争议点在于工资基数的认定。她在二审中重点阐述代理意见,明确工资计算周期,强调应依据正常劳动期间应得工资;精准锁定计算区间,排除不应计入平均工资的月份;巩固违法解除认定,指出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缺乏依据;厘清休假计算,提供清晰计算方式和法律依据。
最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二审维持公司违法解除认定,纠正了工资基数认定,提高了于XX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显著提升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数额,相应提高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数额。通过李律师的专业代理,于XX在二审中获得了更公正的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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