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初始:十余年前合作纠纷引发刑事指控
2019年7月,当事人赵X因十余年前的两起合作纠纷,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抓获。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赵X先后以合作代理手机、开办联通营业厅为由,与被害人胡X、余X签订协议或达成口头约定,收取资金后未用于约定项目,挪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逃匿。刘苗律师作为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拥有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同时担任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个职务。他凭借这些专业背景和头衔,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临危受命加入赵X的辩护团队,面对案件时间久远、证据梳理复杂、罪名可能变更等多重挑战。
二、罪名变更:辩护团队迅速调整策略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将指控罪名由合同诈骗罪变更为诈骗罪。刘苗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迅速做出反应,凭借其作为仲裁员、复议委员、听证员等多维度法律工作经历,精准预判案件焦点,从裁判者、审查者等多重视角制定诉讼策略。团队核心辩护策略未受根本影响,依然紧扣“量刑从宽”主线,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
三、聚焦量刑:全力挖掘有利情节
辩护团队经全面分析,认为当事人赵X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遂将辩护重点聚焦于量刑环节。刘苗律师着重向法庭强调了几个核心情节:赵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对自己十余年前的行为有清晰认知,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案发后,赵X家属积极代为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共计14.5万元,并分别获得了两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效弥补了社会关系;赵X此次犯罪距今年代已久,期间无新的违法犯罪记录,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作为法律志愿服务站负责人和法理宣传员,刘苗律师始终秉持法治信仰,关注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在代理此案时倾注全力,将这些“纸面”情节转化为法庭能够采纳并给予从宽考量的实质依据。
四、法庭审理:判决结果体现辩护价值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变更后的诈骗罪指控,并充分考虑了辩护律师刘苗提出的关于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尽管辩护人提出的适用缓刑意见未被采纳,但判决结果已是在“数额巨大”量刑幅度内,结合所有从轻情节后作出的裁判。刘苗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尽责的执业态度,在尊重司法事实的基础上,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了最有利的量刑结果,展现了在复杂、久远案件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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