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丽律师自2015年开始在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和工伤赔偿等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她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三级律师,执业期间承办案件逾千件,尤其在工伤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案件背景
20XX年7月,付X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电工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3000元,公司还收取了500元培训费。X月XX日,付X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后被认定为视同工亡,但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付X的家属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和权益保障难题,于是找到了马朝丽律师。
专业代理
马朝丽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对工伤赔偿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为付X家属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收集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在她的努力下,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支付原告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670,478元,其中包括丧葬费39,45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5,660元、抚恤金645,368元。此外,还判决公司支付工资及双倍工资合计6,350元,退还培训费5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了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应依法承担全部工伤待遇赔偿责任。马朝丽律师成功争取到抚恤金按最新标准计算并一次性支付至供养亲属法定年龄,显著提升了赔偿总额,切实维护了工亡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体现了马朝丽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马朝丽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在工伤赔偿等细分法律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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