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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精办医疗与行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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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3 · 13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向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15人 执业4年
律所: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21055143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778298570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现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从业以来,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担任西安交通大学口腔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擅长各类医疗纠纷,合同事宜,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凭借多年的多次参与大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始终秉承认真、严谨、高效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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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杨向东自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民商、公司金融、行政领域。他承办案件逾100件,在侵权领域尤其是医疗损害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曾代理一起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面对卫健委两次处罚未全面履职问题,成功指出其违法点,为当事人维权。
陕西西安侵权律师杨向东:精办医疗与行政纠纷案件

深耕侵权领域

杨向东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件。他深耕于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他服务的主要客户类型包括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为这些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涵盖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以及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等非诉业务,同时也处理各类诉讼纠纷

处理医疗纠纷行政处罚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进行调查并处罚

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仅对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再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同样的警告及罚款1万元。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有义务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处理,不得回避。同时,他们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仅处理“书写病历”问题,未对“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的义务进行认定,属于“选择性执法”。最终,在杨向东团队的努力下,有望促使卫健委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合理的结果。

多领域展现能力

除了医疗纠纷案件,杨向东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同时,他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还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等职务,在不同岗位上运用法律知识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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