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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量刑引争议,二审辩护能否改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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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17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50人 执业20年
律所: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920061054544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3827796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严谨的思维方式、敏锐的洞察力以及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在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企业合规等方面,利用成熟的律师团队协作优势研析风险,制定策略,并在实际操作中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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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泰安市泰山区两被告人李X、鲁X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两人不服上诉。徐征律师为其辩护,面对复杂案情,巧妙挖掘法定减刑情节。这场激烈“攻防战”,最终结果如何?且看徐律师如何破局。
职务侵占罪量刑引争议,二审辩护能否改写刑期?

西南政法高材生的刑辩之路

徐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独到的法学见解和丰富的辩护经验。自2006年执业以来,他始终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合规等领域。他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系统应对,此次参与的职务侵占上诉案便是他众多精彩辩护中的一例。

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决引争议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X、鲁X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决认定,2016年1月至3月,李X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司48部手机交鲁X售卖变现。4月起两人合谋,至11月又套取893部手机。一审法院认为两人构成职务侵占罪,虽考虑自首初犯及退赃情节从轻处罚,但仍判处李X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鲁X有期徒刑五年。

二审辩护攻防战打响

宣判后,李X以“系自首、量刑重,二审检举他人犯罪”为由上诉,鲁X则称“一审认定事实不清、系从犯、有自首和立功表现”。徐征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在二审辩护中,针对李X自首情节,强调其应依法减轻处罚;对于李X检举他人犯罪未查实的情况,客观分析不被采纳。对于鲁X,徐律师抓住其自首且二审立功的关键情节,力证应减轻处罚。

精准辩护改写刑期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徐律师关于李X自首及鲁X自首立功的辩护意见。维持原判的定罪及退赔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李X有期徒刑四年,鲁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徐征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公正的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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